蘋果電腦: 打破我的電子監牢, 就送你進實體監牢
By HUNG Chao-Kuei on Monday, February 23 2009, 22:19 - Permalink
DRM (數位權利管理) 是一付手銬, 軟體公司為 [限制] 消費者所設計的精美手銬; 同時, 消費者必須住進豪華的電子產品監牢, 這手銬才能發揮作用, 因為如果消費者逃出監牢, 就可以請鎖匠幫她解開手銬, 軟體公司的拑制就失效了。 微軟大力推動的 Trusted Computing 及 WGA, 還有 Apple 的 iPod , 都是豪華監牢的實例。 為什麼消費者要花錢購買精美的手銬, 要住進豪華的硬體監牢? 這就留給心理學家去研究吧。 這裡要報導的是: 購買 Apple iPod 的消費者, 接受鎖匠的幫助而越獄, 結果害鎖匠被告的故事。
Apple 的 Steve Jobs 嘴裡說著要放棄 DRM, 實際上卻 只做了一半: 音樂的 DRM 是漸漸取消了; 書本的 DRM 並沒有。 特別奇怪的是: 連某些作者與出版社都不希望施加 DRM 手銬, 但 iPod 監牢裡面的 Audible 手銬公司卻還是堅持所有書籍都必須加上 DRM 手銬, 而 Apple 也不願意找第二家可以與 Audible 競爭的廠商來合作。 鎖匠們 把開鎖工具送入 iPod 監牢 (術語叫做 "jail-breaking")。 Apple 很緊張, 因為這樣一來, 消費者就可以自行解開手銬, 將不再受制於與 Audible 手銬公司。 Apple 提出警告, 將用極具爭議的惡法 DMCA 控告這些鎖匠。 EFF 提出抗議; Mozilla 與 Skype 等許多公司和組織都加入 EFF 對抗 Apple。 詳情請搜尋 「Apple jailbreak fight」。
三年前我就曾寫過一篇 「迎接資訊人權貴時代」, 後來又畫了 「六張圖認識老大哥」, 就是在解釋 DRM, TC, DMCA 之間的關係; 只不過當時的主角是微軟。 現在 Apple 的例子, 再一次地驗證這不是杞人憂天。 六張圖裡面的演員, 現在就只剩下您的輿論還沒上場了。
作家 Cory Doctorow, 也是 Apple 電腦長期的愛用者, 再也受不了了, 跳出來說: 「看來 Apple 的電腦並不是為我而設計的, 而是為某大娛樂媒體設計的。 當然啦, 他們又不是慈善事業, 想怎麼賺錢是他家的事, 我管不著。 話說回來, 如果他們設計的, 不是我要的東西, 我當然也沒有義務買他們的東西。 所以我就停止購買他們的東西了。」
聲明: 我對 Apple 沒有特別的意見。 (我是玩 Apple II 長大的。) 我對侵犯人權的 DRM 很有意見。 包含號稱支援 DRM 的 Linux 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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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to 洪老師
您為文章下的標題「打破我的軟體監牢, 就送你進實體監牢」,應該是針對Apple 限制在iPhone 和iPod Touch 上自行安裝、運行軟體的問題。和DRM 可能無太大關聯,建議略作修改。
關於iTunes 上販售的音樂附有DRM 的問題,已有明顯改善。Apple 自今年開始販售「無DRM」(DRM free) 的音樂。相關討論請參考下列連結 :
Macworld 2009:蘋果新產品重點整理
http://www.zdnet.com.tw/news/ce/0,2...
Apple也拿掉DRM了
http://yuyulaw.info/?p=279
iTunes 即將全面取消DRM 限制
http://news.u-audio.com.tw/newsdeta...
Apple 取消 DRM, 僅限於音樂哦。 書籍與電影並沒有。 這裡提到的 Cory Doctorow, 就是電子書的作者。 他與他的出版社都不希望限制讀者; 但 Apple 就是堅持要配合 Audible 限製讀者。 (應該說聽眾, 因為我們談的是有聲書。) 請見 "只做了一半" 連結。 裡面的留言 #49, 認為 Apple 宣稱要放棄 DRM 根本是虛情假意, 他的分析也很有意思。
不過 haoyuanshih 說得對, jail breaking 與 DRM 是兩件事, 我原來的文章把兩者混為一談了。 但這兩件事又確實密切相關。 已大幅修改原文, 把兩件事的關係講清楚。 感謝 haoyuanshih 持續幫我的文章除錯。
洪教授如果不喜歡含有DRM限制的軟硬體可以選擇不要購買,廠商並沒有拿槍抵著你的頭命令你一定要購買,你會購買這個產品的當下,不就表示你認為這個產品的價值(經濟學上叫“租值”)已經超過它所標示的價格你才會同意購買嗎?如果廠商認為DRM會降低它們的產品價值自然不會如此搭配,這是有選擇的自由。
一體兩面兄如果喜歡含有DRM限制的軟硬體可以選擇購買,但是格主寫文章推薦不含DRM限制的軟硬體,並沒有拿槍抵著你的頭命令你一定要看,你會看這篇文章的當下,不就表示你認為這篇文章的價值(經濟學上叫“租值”)已經超過它所標示的價格你才會同意看嗎?
如果廠商有選擇的自由?網友們也有選擇看洪教授的文章再去買軟硬體的自由嗎?
線上音樂托辣斯?美調查蘋果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
天那!!!這網站好偏激喔!!!自以為想幹嘛就可以幹嘛,不合自己意就是是錯的。
自己到處放連結騙人,進來後還怪說"你自己要進來的"。真後悔被騙進來~爛站!
以後看到你放的連結,我一定會幫你提醒大家"這是誤導眾人的偏激狂騙子站,誤入"。
呵呵, 偏激的格主不只愛給連結, 還愛給搜尋關鍵詞呢! 請 Apple 迷們搜尋 「windows 7 隨身碟開機」, 看看微軟迷比較偏激還是格主比較偏激? 「怕和比爾老闆傷感情所以在 Windows 7 論譠不敢談隨身碟開機」 比較偏激, 還是提醒大家多讀技術文章比較偏激?
嘲笑完微軟迷之後, 再請 Apple 迷們搜尋 「eff apple agreement」。
讀完以後, 再想想自己是理性的, 還是和微軟迷一樣? 「怕和 Steve 老闆傷感情所以在 Apple 論譠不敢談 EULA 」 比較偏激, 還是提醒大家仔細讀你的授權聲明比較偏激? 偏激的格主最後再給一個連結, 幫蕭易玄兄提醒大家: 要讀 EULA, 以免觸法而被 apple 告上法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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