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 「非單調遞增函數」 惹的禍 (數學不及格的公投法)
By HUNG Chao-Kuei on Wednesday, January 2 2008, 10:37 - Permalink
[2013 更新版: 數學觀點看公投門檻: 期待下一代的立法委員學好高中數學 「單調遞增函數」]
發表 「幾階段領票」 的政治文章被讀者糾正, 只好稍微認真研究 公投法 關於數學的部分: 第四章第三十條。 發現我們有一部數學不及格的公投法。
拿具投票權人口做 x 軸, 投同意票者做 y 軸 (總數不重要,
用百分比標示比較簡單)。
嚴格來說應該畫第三軸代表有效票數; 不過這個複雜的修正不致大幅度影響底下的結論, 所以留作習題 :-) 這裡我們就先假設投票人口等於有效票人口。其中黃色部分代表 「通過」 紫色部分代表 「否決」。
(當然, 不能塗藍色跟綠色, 不然讀者又會分心失焦了。 )
三角形的範圍是:
0 <= y <= x <= 1
黃色梯形與紫色五角形之間的邊界分別是:
x = 0.5
y = 0.5x
這兩條線的一部分。
最傷腦筋的問題在於: 這條邊界不僅不是連續函數, 而且不是 單調遞增函數 (monotonically increasing function) 。 「這有什麼了不起?」 假設具投票權人口為一千萬人。 如果有 4,999,999 人出席投票, 其中兩百六十萬人 (或四百九十萬人, 無所謂 -- 這就是為什麼有效票數沒有關鍵性的影響) 投同意票, 那麼結果是否決。 如果多兩人進來投票, (他們投什麼票並不重要), 結果立即翻盤, 變成同意! 試想: 兩人投票或不投票的差別, 竟然可以否定兩百多萬人 (上述兩數字之差) , 將近四分之一人口所累積出來的一致同意/一致否決意志!
難怪兩邊吵不休, 都覺得自己很委曲。 難怪民進黨與國民黨各出各種奇招 ("公投綁大選" vs "拒領公投票") 在拼「提高/降低」投票率 (x=0.5 的左右兩側), 而不是在拼贊成反對 (y=0.5x 的上下兩側)。 可以想像如果結果落在 x=0.5 附近, 將很容易又有 「何謂正確投票人數」 的爭議。
我的意見呢? 呵呵, 除了 呼籲中間選民: 「立法委員選舉時, 政黨票請投小黨」 (特別是 支持自由軟體的綠黨) 之外, 不敢再對自己沒認真搜尋過的政治問題有意見了。 有人批評我們的公投法是鳥籠公投法。 這我是不知道啦。 跟其他國家比起來, 那幾條顯示我們的公投是鳥籠呢? 沒有認真 google 到 。 倒是覺得這樣的圖形應該可以叫做斷層公投法吧。 我唯一敢大聲說的意見關於數學: 那條分界線應該要修成單調遞增的連續函數。 (即便部分是水平線, 從數學的角度看, 也可以接受啦) 不然的話, 以後不論誰執政, 或是民間發起, 也不論公投的題目是什麼, 臺灣的公投永遠都擺脫不了圍繞著「大選綁公投」 vs 「拒領」爭執的宿命。
當然啦, 如果臺灣人集體決定不希望要有公投的權利, 那就把公投法給廢掉吧, 這也是另一種解決之道。 就像集體決定要把 資訊人權託付給一家公司掌控一樣, 呵呵, 沒有選擇的權利, 就沒有困擾了。 就像被豢養的小狗一樣, 如果遇到好主人, 一切的吃喝拉撒睡都由主人替我們決定就好, 完全不必自己操心, 相信煩惱與紛爭一定少很多。
Comments
感謝老師花功夫做出這樣的清楚說明,
這也就是為什麼現行公投法為什麼被叫做「鳥籠公投」,
而許多人都想要推動修正公投法的原因了!
那為什麼修不了,
當然是立法院某黨在擋啦…
至於我所謂老師文章的誤導,
是指老師拿兩個母親的故事,
說哪邊先放棄就是真正的母親,
這是在放棄的傷害小於互搶的時候才能成立的,
跟這個事件不能類比。
另外再提一件事,
「公投綁大選」不是甚麼「奇招」,
是一般「正常國家的作法」,
而且人家還只印成一張選票。
要找「不是」公投綁大選的國家,
可能比較難找。
對於公投,我還有一種省錢而普及想法,
就是透過銀行連線轉帳系統去辦公投;
銀行系統有足夠的安全性跟普及性。
先設立一間公投銀行,
公民則發給公投卡,
每次公投開始實發給每個公民帳戶一個額度,
投票期間公民以轉帳方式來投票,
當然這是後端作法,
前端介面還是要作成投票的樣子。
若是有大量使用別人的卡投票的情況,
提款機的監是畫面也可以用來查辦。
我也覺得在大選的時候辦公投沒有什麼不好,公投綁大選對選情會有什麼好處嗎?就像我公投票都會去領、去投,但是政黨票照常給小黨,跟兩大黨沒有什麼關係。只是說真的,我覺得這次公投題目好像也沒有什麼太大的意義就是了,公投過了代表什麼?沒過又代表什麼呢?
>這次公投題目好像也沒有什麼太大的意義就是了,公投過了代表什麼?沒過又代表什麼呢?
反貪腐公投過了代表立法院可以擴權直接介入調查,
也就是繼架空監察院之後,實質吃掉監察院。
不過讓眾所周知的「利委」調查自己的貪腐,
是不是很Orz?
討黨產公投過了代表可以限期立法追討
過去國民黨在專制執政時期利用各種手段
吃下的國產,或巧取豪奪的人民財產。
有人說為什麼不用現行法律手段來處理,
但以前連法院都是專制政權手下的一條狗,
總統還可以對法院判決批示「應即槍決可也」,
如此要作出「不合理」卻「合法」的財產轉移是輕而易舉的事,
若只能用現行法律,將無法處理大部分不黨黨產。
換一個說法: 498萬人出來投贊成票, 1萬人投反對票, 結果是否決; 但若有251萬人投同意票. 250萬人投反對票, 結果反而是同意!
再換一個說法: 如果有 260 萬人投同意票, 那麼他們只要能勸說 241 萬人出來投票, 結果就變成同意, 即使這 241 萬人都投廢票甚至是反對票, 對於通過公投議題都幫了大忙!
有沒有那一個國家的公投法這麼奇怪啊?
推論一: 表達反對的最佳方式, 不是投反對票, 而是不去投公投。 此時所有懶得去投票的人其實都在幫你投反對票。
可以理解: 國民黨及其支持者為什麼應該支持兩階段領票, 因為一階段領票迫使他們捨棄對他們有利的遊戲規則。 也可以理解: 民進黨及其支持者為什麼應該支持公投綁大選, 因為這樣可以避免掉入對他們不利的遊戲規則。 總之, 階段領票的爭議/大選綁公投/拒領公投票, 這些都是病癥; 公投法的數學 bug 才是病源。
推論二: 如果您反對 A 政黨所提的議題, 且不願呼應 B 政黨拒領公投票的呼籲, 且 [不在乎公投結果, 或有信心 A 政黨所提的議題不可能通過], 則可以投反對票或廢表達對兩黨的抗議。 (如果您贊成某公投案, 當然就要出來投贊成票; 這與推論無關, 不過怕被誤解鼓勵大家投反對票, 還是贅言一下。)
推論三: 如果支持議題 A 而反對議題 B, 應該要對 A 投贊成票, 對 B 拒領公投票。
無法理解的是: 為什麼國民黨要叫大家拒領所有的公投票? 如果他們認真地希望他們所提的公投議題過關, 又不希望民進黨所提的公投議題過關, 應該要求公投本身的兩個議題也要分開領票, 而且應該呼籲他們的支持者要領自己所提的議題, 但拒領民進黨所提的議題。 換個方式說: 對某一議題呼籲拒領公投票, 其實就呼籲反對此一議題的最佳解; 自己提一個議題, 卻又呼籲大家反對此一議題, ...!@#$?
暫時先撇開民進黨這八年的 「輝煌執政成績」 及國民黨這八年的 「輝煌監督成績」 不談。 民進黨的公投題目固然無法引起夠多的共鳴; 國民黨的公投態度則是完全沒有誠意, 完全是在欺騙支持者的感情。 他們的呼籲有邏輯上根本的矛盾, 一種令支持者精神分裂失去理智思考能力的矛盾。 這次兩黨所提的公投議題有沒有過就不重要了 (反正沒剩幾天, 多說也無用); 倒是要請所有公民記取這次國民黨拿虛情假意的公投題目玩弄選民的態度, 下次他們再提公投時, 別再輕易上當。
這邊有第四種推論,
如果贊成與反對立場勢均力敵,但反對者執行「不領票」的人數太少,不足以影響第一階段50%門檻,
有可能造成本來反對票多於贊成票,卻因為有人不領票,減少反對率,而使少數贊成票打贏原本應為多數的反對票。
http://www.socialforce.tw/phpBB/pos...
其實「廢票」才是真正表示中立的立場,
如果要對兩大黨公投表達不滿,投「廢票」會比較好。
因為「廢票」不屬於贊成或反對,只是增加投票率。
公投結果是由贊成與反對去對決出來。
http://blog.roodo.com/bigburger/arc...
> 如果要對兩大黨公投表達不滿,投「廢票」會比較好。
謝謝, 已加進去。 (原來那句話的條件有點複雜, 所以「廢票」 與 「反對」 都可能) 謝謝 CHWu 提供有趣的連結!
>跟其他國家比起來, 那幾條顯示我們的公投是鳥籠呢?
1.高提案與連署門檻,這造成幾乎只有政黨推動才可能達到:
公民提案時應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人均數千分之五以上,連署人數應達百分之五以上。(各大約7.7萬跟77萬)
2.提案後的不合理審查,這造成立法院能否決人民的公投提案:
審議委員會委員21人,任期三年,由各政黨 依立法院各黨席次按比例推薦,送交主管機關提請總統任命之。
3.高投票率門檻,投票率不到五成視同「否決」而不是「無效」,這造成人民放棄投票選擇的權利可能被剝奪,而且「否決」將比「通過」容易。
有沒有其他國家的公投法的 url 可參考呢?
http://www.iandrinstitute.org/
這是美國南加州大學專門研究公投的網站
蒐集了各種研究
>有沒有其他國家的公投法的 url 可參考呢?
抱歉在下外文不行,只能先找前輩網友的論述:
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
上面摸妳姐(morning)的部落格寫的那篇也很棒呢!
這兩篇也有相關:
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
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
我覺得目前追求短期利益&忽略全體利益的公民比例還是偏高了點,所以公投門檻先從高開始做是合理的。我們的公民和其他國家的公民成熟度若不相同,強以其他國家的方式來套在台灣身上未必有益。在批評現行公投制度之前,為何不聽過原設計者的想法再批評呢?
> 我覺得目前追求短期利益&忽略全體利益的公民比例還是偏高了點
非常同意。
> 公投門檻先從高開始做是合理的。
到底該多高才合理? 變成只有兩大黨才有可能跨過門檻是否合理? 兩大黨是否就不會像大眾一樣追求短期利益? (笑到肚子有點痛) 這些問題都值得討論。
不過這裡談的不是門檻高低的問題, 而是不合邏輯的問題。 比方說吧, 改成: 「不論多少人投票, 投贊成票人數必須超過 _具投票資格總人口_ 四分之三以上, 才算通過」 這樣的門檻夠高了吧? 這麼高的門檻, 並不在這篇的批評之列, 因為這樣的規則至少 不會產生 "少人贊成反而通過; 多人贊成反而不通過" 的極不合理現象。 這樣的規則, 畫出來的是一條水平線, 也算是單調遞增函數, 單純從這篇的角度來看, 也 ok 的。 我比較好奇的是, 其他國家的公投法有沒有像我們這種不合邏輯的曲線; 至於其他國家的曲線比我們高或低, 那就不在這篇討論範圍了。
上個月寫了一篇用賽局理論來分析公投的文章以後,有兩位朋友都推薦我來看老師的文章,近日回應他們的文章裡,借用了老師的圖,希望老師不要介意。若不妥,請讓我知道。再次謝謝。
歡迎引用/衍生製圖。 還要感謝 ironsnow 支持這樣的看法呢。
順便再補充: 總之那個斷層 (x=0.5, 不連續點) 是爭議的源頭; 應該把它改成左低右高的連續點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要保留門檻避免隨便投隨便過也有道理啦, 但絕對不是現在這種頭殼壞掉的門檻。 (少人贊成反而通過; 多人贊成反而不通過) 可以先請大家坐下來討論: 具投票權人口當中恰好一半出席投票時, 應將通過門檻設在那裡比較合理? 投票人數的 1/2 (也就是具投票權人口的 1/4, 會不會太低呀?), 2/3, 還是 1/1 (也就是具投票權人口的 1/2, 會不會太高呀?) 然後再決定兩側的斜率應該是多少? (當然都應該大於等於零)
把斷層修掉以後, 整條線向上移或向下移都 ok, 國民兩黨大可以從這個角度做一點有意義的爭吵; 但是斷成這付德性, 爬到一半猛然掉下去, 這絕對說不過去啦。 臺灣人的數學程度沒有這麼可憐吧? SCI 論文卓越的理工科教授們, 請出來替這個國中程度的數學問題講句公道話吧?
讓我來狗尾續貂,改掉斷層使得公投法過關門檻變成 monotonically increasing function 的數學不難,目前想到的有兩種,第一個方法用的是國中數學二元一次方程式給兩點求方程式,第二個方法高中微分有教:
1. 依現行公投法必須以總統選舉人數千分之五連署提案為低標,要求這些人必得出來投贊成票,得到一點
X1=0.005, Y1=1
另外以50%投票率來說,要有至少50%的贊成率,得到另一點,
X2=0.5, Y2=0.5
二元一次求解,可以得到從公投成案到50%時,以
Y=-1.01X+1.005
為公投過關門檻,越少人投票的公投案,要越高比例的投票者出來贊成才行,但是依然保持了投票人越多,需要贊成的人越多的 monotonically increasing property。
2. 基於法1, 再進一步修正 piece-wise linear 於 X=0.5 時的微分(斜率)不連續性,以增加 x^2 項來解決(ax^2+bx+c=y),增加的 constraint 是:
ax+b=0.5 when x=0.5
得到:
Y=-102.02X^2+50.51X+0.75
起始點更改的話,把(X1, Y1)的值換成新值,就可以算出新的函式了。
很棒呀! 兩個小 bugs:
又, 一個小意見: 一階導函數是否連續好像不是那麼重要。 總之建議 ironsnow 修一下 bugs , 貼到您自己的部落格 (若能用 inkscape 畫個圖就更棒啦 :-) ) 並在此處留超連結。
也歡迎所有對中華民國現今「數學不及格的公投法」有意見的朋友同樣提出您的論點, 定義出/畫出符合 「單調遞增且連續」 的函數, 並在此處留您圖文的網址。 特別是覺得公投門檻不應太低的朋友們, 更有必要積極地提出有意義的, 符合邏輯的, 又能阻止浮濫公投的數學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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