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M 不能以開放檔案格式存在
By HUNG Chao-Kuei on Sunday, October 11 2009, 15:29 - Permalink
在 Digltal Rights Management 「遙控數位枷鎖」 的資訊安全模型當中, 閱聽消費者等於竊聽者。 這個奇怪的假設, 造成 DRM 系統內的數位內容, 不能採用開放檔案格式儲存。 這個檔案格式必須保密, 只有少數人被允許研讀其格式並撰寫解碼程式。 記得嗎? DRM 的演算法見光死。
從過去微軟的 doc 格式所造成的傷害, 可以看到社會大量採用封閉格式或封閉界面的後果。
- 壟斷 (monopoly) 或寡佔 (oligopoly) 成為必然。 「對不起, 您撥的電話號碼廠牌不同, 型號太舊, 請慫恿對方升級後再撥」 強迫採用特定品牌將成為常態。
- 產官學界將活在隨時可能被迫升級的疑懼之中。
- 國家/公司/組織資料無法長久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