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del>剽竊的手段</del>分享的方式, 推銷智慧財產權觀念 (加拿大)
By HUNG Chao-Kuei on Saturday, May 30 2009, 22:58 - Permalink
渥太華大學的 Michael Geist 教授揭發一個 諷刺的故事: 聲稱學術中立的研究機構 Conference Board of Canada 刊出一份 "digital economy" 研究報告, 結果...
- 裡面的觀點和數據來自美國代表特定利益的遊說團體 IIPA; 另一方面, 同樣也接受委託進行此一研究的學者 Jeremy deBeer, 他所提出的不同觀點則被完全忽略, 沒被提及
- 出資贊助報告的, 包含安大略政府及支持擴張智財法律的加拿大利益團體
- 其中有一篇文章有一大片抄襲剽竊 IIPA 的 2008 Canada Special 301 Report
光是 (1) 就讓 CBoC 失去公信力。 (2) 則讓政府失去公信力。 (3) 最諷刺, 所以我拿它來當做這帖的標題。 CBoC 先是提出一些辯駁, 最後在一片媒體報導聲中撤下三份報告。
第一個想到的是: 如果同樣的事在臺灣發生,
有沒有機會被爆料出來?
對哦, 爆料這種事無助於升等及提高學者的學術地位...
連計點都沒有, 甚至可能會得罪重要人士,
會有那個傻傻的大學教授去做這種事? 算我沒問。
其實我應該感謝 IIPA 才對。 他們和臺灣的智慧財產局一樣,
用行動支持我的說法: 「智慧, 不是財產。 智慧, 是廣告看板。」
甚至更進一步地, 當 CBoC 剽竊 分享他們的論文時,
IIPA 並未抗議他們的智財權受到侵犯。
支持嚴格控制資訊散佈的機構或組織,
遇到需要宣導智財觀念的時候, 就悄悄地自動換成倒車檔, 歡迎大家拷貝他們的文宣。
像是臺灣的智財局, 從來沒在智財宣導的場合,
聽到他們向大眾宣導/說明/解釋 cc 授權的觀念;
在他們的網站上也看不到宣導 cc 授權觀念的頁面。 但是在
「宣導說明資料」 的頁面, 卻大方採用 cc 授權分享所有文件。
不論是大方分享的臺灣智財局, 或是論文被剽竊的加拿大 IIPA,
盡管他們嘴上絕不會承認, 但其實都已在用行動證明: 網路年代,
資訊不是稀有財; 注意力才是稀有財。
Comments
就在下的觀點,引用別人的資料、論點時,要注意是否獲得該智財所有人的授權。
所以網路上部份Blog 都會註記,轉貼前要先請求許可。或者像有些Blog採取公有授權,或者完全不對外授權。
所以引用時必須確認是否能取得智財所有人的授權。
以近期Blog 比較有名的剽竊事件為例:
酪梨壽司的Blog 文章被《金融家月刊》、《中視新聞》、《非凡新聞》、《台視新聞》等媒體抄襲
此事件中,該智財所有人--酪梨壽司,在Blog中註明:「禁止全文轉貼;引用或節錄,以內容1/3為限,須標明作者、原文標題與連結;需要作商業用途,請與我聯繫。」
但網友們仍以電子郵件,大量全文轉寄這篇文章。於是,該文章給「忙得喘不過氣,沒時間好好自行採訪報導」的新聞媒體看上,直接用轉寄的文章,作為新聞
內容,沒有取得授權、許可,也沒有說明出處。
以上敘述此案件中,剽竊行為的發生,事情始末,還請有興趣的網友自行Google 搜尋,或參考當事人--酪梨壽司,對此事件的整理文,標題與連結在下。
那些老師沒有教我的事:轉寄信新聞學的奧義
http://www.cwyuni.tw/blog/post/2333...
在此事件中,台灣的新聞媒體在遵守智財觀念這部份,做了很差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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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在下以後會確認,引用他人創作時是否取得他人授權,遵守智財規範。
呃, 請 t7707051 不要誤會... 「剽竊」 一詞, 主要是針對學術論文。 而且該文未提及來源, 這才是最糟糕的地方。
貼這帖的目的, 不是在譴責所有抄/轉/節的行為。 正好相反。 貼這帖的目的, 是要再次驗證: 網路時代, 想禁止資訊的流通, 是不切實際的事。 與其與網路的力量對抗, 不如反過來思考網路可以如何幫助我出名/行銷/宣揚理念/... 即使是支持智財權者, 都已不自覺地, 下意識地, 找到網路叢林的最佳生存心態。
酪梨壽司的處境, 我也很同情。 特別是引用者未註明出處, 對於作者的傷害最大。 不過如果他花一點時間認識 注意力經濟, 改用 cc 授權, 他的日子會快樂得多。 我很羡慕他的高人氣耶。 重點是強調 cc-by; 如果他要加上 nc 或 nd 也可, 總之授權越是簡單, 讓人敢放心引用, 則授權時所要求的事項 (例如最重要的 「保留作者與出處」) 可能反而更會被大眾遵守。
智慧財產的過時觀念對社會的隱形傷害太大了, 一條留言講不完。 只希望多一些朋友能夠改變心態面對網路, 體認新思維的好處。 「智慧, 不是財產。 智慧, 是廣告看板。」 這不是道德呼籲。 這是幫助你在網路叢林生存的優勢心態。
以下舉幾個例子反思,為什麼部落客不願意讓自己的創作被隨意轉載、引用。
以極端的案例來看,寫的好的文章,會引來讀者&流量,如果有流量,就可以透過Google AdSence、其他網路廣告,或塑造自己人氣、名聲等各種作法,獲得一些好處,甚至直接、間接獲利。
某些名氣沒這麼大,又不願意以公有授權分享的部落客,有以下困擾:
有些部落客大量將別人的文章轉貼到它的blog,又經營有方,讓人氣比那些作為轉貼源的blog 還高,如果該文抄公部落客用一些手法從中獲利,對那些被文章轉貼的部落客,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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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換個角度想,某些善於操作的部落客,在轉載的過程中,早已將讀者對文章創作者的正面評價轉移到文抄公身上,文章創作者反而被模糊掉。
於是,可能看到這樣的對比,原創者無足輕重、顧影自憐,文抄公聲名顯赫、名利雙收。
這種情況和美國的電視講道(基督/天主教)有點類似之處,因為講者在鏡頭前的美好形象,觀眾可能將對God的崇敬、...等,轉移到講者身上。於是取God 代之成為主角,God的抽象形象反而被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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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每個人在引用和轉載別人文章時,都沒有特別意圖,有些人用轉貼、節錄文章分享資訊,或替自己論點佐證;有些人則是用做讓自己成名,牟利聚斂的方式,後者也許讓文章創作者相當難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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