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果不彰 政治不正確 片面不完整的反盜版宣導該升級了吧?
By HUNG Chao-Kuei on Monday, November 5 2007, 11:13 - Permalink
(... 承上帖: 「反對非法拷貝聯合聲明」) 不論微軟是否改變想法回頭找 slat 簽署, 這次的事件已再次更具體突顯今日智慧財產權/反盜版宣導內容的嚴重問題。 我們呼籲相關政府單位, 特別是智慧財產局及教育部不要再堅持留在微軟的獨輪車上。 請檢討反盜版宣導的內容與做法, 改為陳述並展現完整的事實, 提及合法拷貝的可能性諸如自由軟體的存在等等, 讓臺灣有尊嚴地, 符合社會正義與輿論期待地, 而不是被綁架地, 擺脫盜版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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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各級學校/媒體所鼓吹的 「軟體反盜版」 行動, 原來是少數廠商的特定專車, 近日獲得明確證實。
長久以來, 政府/學校/媒體不斷向大眾灌輸反盜版的觀念, 聲稱盜版是不道德的, 會傷害臺灣經濟, 更會打擊政府形象。 但是民眾真實的感受卻完全不是這麼回事。 一般人總覺得就像這張圖一樣, 那裡怪怪的但說不上來; 也曾出現過大學生 「反反盜版」 的浪潮, 教師會甚至索性出面要求廠商放棄智慧財產權; 再問問 google, 分別用以下幾對關鍵詞搜尋: "法務部 盜版" "法務部 微軟" "教育部 盜版" "教育部 微軟", 會發現許多不認同反盜版做法的文章。 現行的反盜版宣導無法得到輿論的認同, 已經不是新聞。
今年的 ICOS 2007 會議裡面, 軟體自由協會擬好了一份 「反對非法拷貝聯合聲明」, 邀請微軟共同簽署, 並邀請教育部及法務部出席, 結果微軟不願意簽署甚至不願意口頭表達支持, 教育部也在詭異的氣氛下婉拒出席, 只有法務部來文表示肯定此聲明的 「反對非法拷貝」、「使用合法軟體」 觀點; 而與會的網威則表示願意參與聯署。 至此, 民眾的疑慮完全得到證實: 原來道德論述, 經濟論述, 政府形象, 這全都是假的; 廠商利益才是真的。
首先說明一下: 微軟當然不是唯一的軟體廠商。 推動反盜版的檯面上推手, 其實是商業軟體聯盟 BSA。 但是微軟的態度有絕對的影響力, 這點我相信即使是 BSA 內部第二名的廠商也不能否認。 (第二名是誰呀?) 也許那張圖上面應該在那位生意人先生手上加一幅面具, 寫上 BSA :-)
治水不能只靠圍堵, 也要疏導。 現有的反盜版宣導只強調不可非法拷貝, 卻未告知有些拷貝行為是合法的。 只陳述一半的的事實, 不告知民眾合法下載軟體的可能性, 這是不道德, 不負責任的行為。 「不教而殺謂之虐」, 政府相關單位, 特別是教育部及各級學校, 更需要主動回應我們的質疑。 軟自協所擬的聲明, 與傳統的反盜版文宣, 最大的不同在於提及另一半的事實, 除此之外, 也強調尊重消費者的選擇與意願; 微軟因此而不敢簽, 教育部不敢出席, 這部 「反盜版專車」 底下的道德輪胎就這樣被我們拔走了。
微軟的拒簽間接促成教育部不敢陳述基本事實 (請注意: 我們沒有請教育部在這個場合表達支持自由軟體, 只希望他們支持 「反盜版文宣應該陳述完整的事實, 提及自由軟體」) 這彷彿是被微軟綁架一樣, 令教育部的形象大受傷害。 此外, 法務部更是錯誤反盜版文宣的長期默聲受害者。 法務部是執法單位, 執行 「殺」 的部分是他們的本份; 基於政府單位各司其職的原則, 雖然 「不教」 的責任不在他們身上, 每次卻要在 「殺」 的時候, 承受媒體與民眾 (包含我個人的文章) 所有的指責。 很高興這次法務部來文表示肯定本聲明的部分條文, 確認其支持完整而非片面反盜版文宣的立場; 我個人也因為過去文章批評的對象不當, 在此向法務部公開道歉, 希望社會大眾能夠還給他們一個公道。 但無論如何, 錯誤的反盜版文宣對政府許多部門的形象所造成的傷害, 不是短時間能挽救回來的。 我們提的聲明更能夠還給政府一個既公正且守法的好形象。 「反盜版專車」 底下的政府形象輪胎, 也被我們帶走了。
反盜版的經濟論述從來就被質疑: 其焦點鎖在資訊產業的得失, 卻從未提及佔人口組成更多的其他非資訊產業是否可能因為低廉的軟體價格而提高生產力及產值 (不論是盜版, 軟體降價, 或是改用自由軟體)。 即便是資訊產業本身, 也可能因為較低廉的附加軟體成本 (軟體降價或自由軟體) 而同時享受提高獲利空間及提高銷售量雙重好處。 網威是一家既有開放原始碼, 也有封閉原始碼產品的公司。 他們願意參與聯署, 正顯示完整地陳述雙方面的事實, 有助於新興商業機會與商業模式的發展。 他們也提到與硬體廠商討論出售預裝 Linux 產品時, 間接受到微軟很大的阻力, 所以一直無法實現。 資訊公開, 所有廠商公平競爭, 讓消費者自己決定究竟是 Vista 比較好, Suse, Ubuntu, Redhat, Linpus, Slackware, *BSD, 還是其他作業系統比較好, 這才符合資本主義社會多元競爭的原則。 我們拔走了 「反盜版專車」 底下的的第三顆輪胎: 經濟效益。
一如會議中所說, 我們還是非常歡迎微軟改變想法, 帶著他們僅剩的利益輪胎來一起簽署聯合聲明。 政府的某些作法恰好利益某些廠商或個人, 這不是壞事, 重點是這些作法是否利益社會。 我們相信也樂見微軟能夠在這份兼顧道德, 經濟, 政府形象的反對非法拷貝聯合聲明裡面, 找到他們的利益。
不論微軟是否改變想法回頭找 slat 簽署, 這次的事件已再次更具體突顯今日反盜版宣導內容的嚴重問題。 我們呼籲相關政府單位, 特別是智慧財產局及教育部不要再堅持留在微軟的獨輪車上。 請檢討反盜版宣導的內容與做法, 改為陳述並展現完整的事實, 提及合法拷貝的可能性諸如自由軟體的存在等等, 讓臺灣有尊嚴地, 符合社會正義與輿論期待地, 而不是被綁架地, 擺脫盜版形象。 更具體的作法與建議, 將另文再述。
Comments
第二名大概是Adobe吧 XD
另外....也許老師可以弄個讓大家串聯的或貼在Blog上的小圖之類的 :P
不需要提到教育部了,因為我們台灣本來在這個世界中被宰殺的對象!有病的牛肉我們要買、有瘦肉精的豬肉我們要吃、有蟲的蘋果最後還是會入關連要買台自保的戰鬥機都會比別人貴上兩倍。
台灣,就是個這樣沒有尊嚴的地方,因為他什麼都不是,大家想的都很簡單自由化啊、反貿易的,而美國卻主宰了台灣的一切,在托拉斯的程序下,我們能作些什麼對自己有利的事?作些什麼對台灣有利的事?
因為我們的官員都是鴕鳥,只會把頭藏在地下然後說:『台灣油貴可以換小車、台灣人身在福中不知福、討回黨產可以五大康!』炒作群體糾紛的黨員高手們,不管你是哪個黨,我唾棄你們!!
說得好(接觸linux數年,很滿意Mandriva2008目前接觸OPENSUSE10.3中~感覺不錯....順道推一下)
我是在一個相當大型的『技術性』『研發性質』『財團法人』中擔任一個小單位的IT(MIS),從大學時代(約6-7年前了)開始接觸OSS與Linux,開始工作後,工作內容都是管理Sun/Linux的Server,進入這個大型的機構工作的這一兩年,感觸很深,對於開源碼軟體(或是免費軟體;我知道其中的不同)在我們這種每一段時間就要付錢給特定商業廠商,接受他們的綁架的機構中,其實也是有不少geeker臥虎藏龍,也曾經試著發聲見意多多利用自由軟體取代可替用的商業軟體,而院內其實也都會執行所謂非法軟體稽核的動作,但似乎也只是稽核,對於『使用者付費』或是合法的使用商業版權軟體,以及可替代的自由軟體的各種概念,完全沒有任何幫助,即使在這個連行政助理可能都是碩士畢業的地方,不了解軟體版權的大有人在,也不乏主管級研發工程師,而且資訊中心非常喜歡使用微軟的解決方案,不可諱言,對於IT來說這是簡單快速的方法,但卻是比較昂貴的,而且後果就是連Firefox都不能填寫資訊系統表單...
而且非常同意「不教而殺謂之虐」,我們就有那種指責同仁使用非法軟體卻不教導或提供可替代方案的狀況,不過更可惡的是「教而不學謂之賤」,已經教你也建議了可以合法使用的軟體,卻仍然要用非法軟體...問他為什麼,他說以前讀書老師和同學就都用這個(非法軟體,如WinRAR...),我就也只會用這個,這個用的好好的幹麼換你說的那個(可替代的自由軟體,如7-zip)?大家都用這個啊,公司應該要買正版給大家用啦(這時候還真有合法使用的概念哩!)整個公司有超過1萬台電腦,可替代的商業軟體都換用自由軟體可以省下多少錢?
不過有些錢是已經花了例如MS-Office/MS-Windows XP 的大量授權,只能建議下次要被綁架前(升級2007/Vista) 可以考慮其他的替代方案,配合一些教育課程,以及『省下的錢可以轉成年終獎金』相信員工會願意改變自己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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